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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16日消息 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对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安联人寿湖北分公司”)的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对安联人寿湖北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安联人寿湖北分公司、陈欢欢、徐曼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4.86万元。时任安联人寿湖北分公司银保渠道业务经理徐曼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时任安联人寿湖北分公司银保渠道负责人陈欢欢对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
上述事实,有事实确认书、相关情况说明、财务凭证、银行流水、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决定对安联人寿湖北分公司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陈欢欢、徐曼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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